Archive for January 11th, 2009

关于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行动的通知

通知如下:
接到上级有关部门的紧急通知,为了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清理互联网上低俗信息,自2009年1月起至2月份,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委将在全国开展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
集中对以下13个方面的低俗内容进行核查清理:

  1. 表现或隐晦表现性行为、令人产生性联想、具有挑逗性或者侮辱性的内容
  2. 对人体性部位的直接暴露和描写
  3. 对性行为、性描写、性方式的描述或者带有性暗示、性挑逗的语言
  4. 对性部位描述、暴露,或者只用很小遮盖物的内容
  5. 全身或者隐私部位未着衣物,仅用肢体掩盖隐私部位的内容
  6. 带有侵犯个人隐私性质的走光、偷拍、露点等内容
  7. 以挑逗性标题吸引点击的
  8. 相关部门禁止传播的色情、低俗小说,音视频内容,包括一些电影的删节片段
  9. 一夜情、换妻、SM等不正当交友信息
  10. 情色动漫
  11. 宣扬血腥暴力、恶意谩骂、侮辱他人等内容
  12. 非法“性药品”广告和性病治疗广告
  13. 未经他人允许或利用“人肉搜索”恶意传播他人隐私信息

最后一条可以很大程度的降低广大刁民对诸如‘怪叔叔’、‘周至尊’等人的杀伤力。未经被搜索人允许,不得对其人肉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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